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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理財子公司調整展示方式 應智能識別風險承受等級

理財銷售新規已發布近半年,當前理財產品如何展示業績比較基準?11月18日,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已有部分理財產品采用了新的業績比較基準展示方式,不過受限于客戶風險偏好、投資習慣、年齡分層等多重因素影響,更多的理財產品還是依舊以突出使用絕對數值展示為主。

部分理財子調整展示方式

今年5月末,一紙《理財公司理財產品銷售管理暫行辦法》(即“理財銷售新規”)讓銀行、理財子公司開始重新審視理財產品利率展示問題,在新規中,銀保監會明確要求,理財產品展示“不得使用未說明選擇原因、測算依據或計算方法的業績比較基準,單獨或突出使用絕對數值、區間數值展示業績比較基準”。

如今,離新規發布已近半年,理財產品如何展示業績比較基準?11月18日,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已有部分理財產品采用了新的業績比較基準展示方式。近日,光大理財發布公告稱,將于11月19日起調整“陽光橙增盈絕對收益策略”理財產品(EW0081)業績比較基準,將該產品業績比較基準(年化)調整為4.2%×90%+中證800指數收益率×10%。

“本次調整將不會對產品運作造成實際影響,投資者的實際收益以產品實際投資情況為準。”光大理財方面表示。

北京商報記者查詢光大銀行手機銀行App后發現,該產品業績比較基準已調整為上述公告公布的最新展示方式,產品風險評級為中風險產品(三星級),總體風險程度中等,對應均衡成長型投資策略,管理人不承諾本金保障。而在調整之前,該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展示方式為4.2%+中證800指數收益率×10%。

根據《理財產品合同》,“陽光橙增盈絕對收益策略”理財產品將于每年5月19日、11月19日根據市場利率情況調整業績比較基準,調整后的業績比較基準將根據信息披露規則進行披露。

“光大理財此次調整后的產品屬于‘指數或指數混合’展示類型。”蘇寧金融研究院研究員孫揚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此類展示類型掛鉤各種指數,具有參照物和投資方向的描述,相對比較客觀,也更符合監管要求。此次光大理財調整的業績比較基準對后續銀行設置理財產品業績比較基準有一定的參考意義。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在理財銷售新規還未發布之前,該公司母行光大銀行就參照公募基金的思路劃定了“業績比較基準”思路,曾將某公募理財產品將業績比較基準設為“中證800指數收益率×80%+中證全債指數收益率×15%+銀行活期存款利率×5%”。

絕對數值展示依舊是主流

業績比較基準是一個面向未來的投資指標,對于個人投資者挑選理財產品具有很大的指導價值,但目前符合監管要求的表述方式并不多。11月18日,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當前以單一數值展現、分區間數值展現業績比較基準的理財產品依舊是主流。

例如,一家國有大行理財子公司發布的凈值型產品每周業績披露中,就將七日年化收益率2.41%這一絕對數值向投資者進行展示;另一家國有大行理財產品板塊也明確標注了一款開放凈值型理財產品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為2.45%。股份制銀行也不例外,在一家股份制銀行理財產品界面,該行明確向投資者展示,業績比較基準區間為4.8%-6.3%、5.1%-6.6%。

談及依舊采用單一數值展現、分區間數值展現業績比較基準的考量,一位股份制銀行零售部門經理向北京商報記者介紹稱,“目前業績比較基準設置方面,監管并沒有一個明確的指引,也并沒有規定銀行必須按照哪類模式去銷售,我們也是參考了‍‍同類銀行的一些做法,其實現在很多銀行也都沒有改過來。如果貿然改動,客戶也不愿意接受,甚至還會認為理財產品可能出現了風險,得不償失”。

另一家城商行也存在類似的問題,一家城商行業務部門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介紹稱,“目前我行在業績比較基準方面,主要以年化業績比較基準和區間業績比較基準兩種形式,使用這兩種形式的主要原因在于,受限于客戶的風險偏好、投資習慣、年齡分層等因素,大部分客戶希望在投資理財產品時,能夠以直觀明了的方式了解理財產品的可能收益情況”。

在融360數字科技研究院分析師殷燕敏看來,真正的凈值化理財產品收益取決于其底層資產的投資收益,業績比較基準是給產品定義一個適當的基準組合,通過比較產品收益率和業績比較基準的收益率,可以對產品的表現加以衡量。如何制定自己的產品業績比較基準,還是要依據具體的產品特性來看。

孫揚進一步補充稱,由于受限于風險偏好、投資習慣等因素,大多數投資者以中老年人居多,他們希望在投資理財產品時,能夠以直觀明了的方式了解理財產品的可能收益情況。但“業績比較基準”如果不全面、準確,投資者仍然會錯把“業績比較基準”當成預期收益,不利于轉變投資觀念,實現理財產品凈值化轉型。因此,業績比較基準形式的改革,并非簡單地對表述方式進行修改,投資者教育以及理財產品銷售過程的重新規范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應智能識別風險承受等級

與傳統預期收益型產品不同,凈值型理財產品無預期收益率,投資者按照產品的單位凈值進行買入賣出,投資收益根據凈值變動體現。在理財產品凈值化全面轉型“倒計時”的當下,銀行、理財子公司應如何做好凈值波動提示?

“我們在銷售的時候也特別注意客戶風險,因為凈值型產品‍‍會出現虧損和波動,在銷售過程中,我們會在雙錄時就向客戶明示非保本,此外在投資過程中理財經理也會在產品運作當中持續關注理財產品的市場走勢,若凈值出現下滑就會立刻對客戶進行預先通知。”上述股份制銀行零售部經理直言。

“我行目前已建立了相對完善的產品體系,針對凈值波動敏感客戶,主要推出中長期封閉式產品;針對流動性要求較高的客戶,主要推出現金管理類產品和開放式凈值型理財產品。針對不同的產品系列,在約定渠道以約定頻率披露產品凈值,滿足客戶對凈值波動查詢和觀測。”這位城商行業務部門人士說道。

在孫揚看來,在銷售理財產品時,銀行的銷售人員應當向投資者講解凈值型理財產品的特征,加強客戶對凈值型理財產品的認知理解,引導投資者結合自身流動性需求、投資風險偏好等因素,選擇適宜的理財產品,不應過分追求產品收益。

孫揚進一步指出,除此之外,銀行還應當采用智能化系統識別投資者的風險承受等級,監測其投資行為,一方面提醒投資者在自己的風險承受范圍內投資;另一方面針對性地進行分類營銷和相關服務。理財經理需要時刻保持對市場的敏感性和警覺性:當市場出現波動或者輿情時,及時向客戶進行風險提示和報備;在產品凈值出現波動時,及時向客戶解釋原因并給出中肯的調整建議。(記者 宋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