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潛股份披露事先告知書 責任人涉三宗違法事實
來源:北京商報 ? 2021-05-31 09:19:57
5月30日晚間,中潛股份(300526)披露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以下簡稱“《事先告知書》”)的相關公告?!妒孪雀嬷獣凤@示,中潛股份及相關責任人涉及三宗違法事實。其中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以下簡稱“廣東證監局”)擬決定對中潛股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50萬元罰款。
經查明,廣東證監局認為,中潛股份2019年年度報告因虛增營業利潤存在虛假記載、未按規定披露日常經營性關聯交易、收購大唐存儲項目披露的相關公告存在誤導性陳述等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的違法情形,直接負責主管人員為張順、仰智慧,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為郭建兵、明小燕、卓澤鵬、張繼紅、徐志宏、孫昌興、鮑群、鮑金紅、馮小燕、代利、李志慧。
對此,廣東證監局擬決定對中潛股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50萬元罰款;對張順、仰智慧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200萬元罰款;對郭建兵、明小燕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50萬元罰款;對卓澤鵬、張繼紅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 70萬元罰款;對徐志宏、孫昌興、鮑群、鮑金紅、馮小燕、代利、李志慧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劉鳳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