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匯隆新材IPO成功過會 現金交易占比奇高
浙江匯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隆新材)IPO成功過會。
1月26日,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2021年第7次審議會議結果顯示,浙江匯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隆新材)首發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這是2021年第45家過會的企業。
2月26日,匯隆新材及保薦機構回復了監管部門第四輪審核問詢函,目前再無新消息發出。招股書披露的信息顯示,匯隆新材主要從事符合國家節能環保戰略方向的原液著色纖維的研發,生產及銷售,該公司的主要產品是使用原液著色技術生產的差別化有色滌綸長絲DTY、FDY和POY等。
在研究該公司提交的上市資料時,《電鰻快報》注意到,盡管匯隆新材的業績呈上升趨勢,但該公司的主營產品的單價卻在持續下降。
在匯隆新材的所有交易中,以現金方式結算的交易占比相對較高,業內人士指出,現金交易安全性相對較差,公司業務大額收付現金存在著多方面的風險。其中尤其需要指出的是稅務風險,一些公司為了少繳稅將現金收入不入賬,從而藏匿收入。匯隆新材是否存在以上情況?
更值得注意的是,匯隆新材的財務總監在入職三個月后就“蹊蹺”辭職,業內人士質疑,是因為發現匯隆新材存在嚴重的財務問題而擔心承擔責任而不得不辭職?
主營產品銷售單價持續下降
2017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以下簡稱報告期內),匯隆新材分別實現營業收入4.56億元、5.91億元、6.56億元和2.18億元,凈利潤分別為2941.64萬元、3712.26萬元、5476.72萬元和1778.18萬元,業績呈現持續上升的趨勢。
受新冠疫情和原材料價格下降影響,匯隆新材2020年1-9月產品銷售數量和銷售價格均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從而導致2020年1-9月營業收入較上年同期下降21.02%,營業毛利下降8.60%。
預計該公司2020年度的營業收入為52000萬元至55000萬元,同比下降20.72%至16.15%;預計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為6100萬元至6400萬元,同比上升11.38%至16.86%;預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為5300萬元至5700萬元,同比變動比例為-5.95%至1.14%。
從產品上看,匯隆新材主要擁有三大產品,其中報告期內,差別化有色滌綸長絲DTY產生的銷售收入分別為18732.33萬元、27669.52萬元、33902.66萬元和11765.56萬元,分別占當期主營業務收入的41.19%、47%、52.06%和54.37%,差別化有色滌綸長絲FDY產生的銷售收入分別為26748.29萬元、30777.89萬元、30547.26萬元和9551.68萬元,分別占當期主營業務收入的58.81%、52.28%、46.91%和44.14%。
招股說明書顯示,報告期內,匯隆新材差別化有色滌綸長絲DTY產品的銷售單價為10197.77元/噸、11460.74元/噸、10922.46元/噸和9450.44元/噸;差別化有色滌綸長絲FDY產品的銷售單價分別為9301.09元/噸、10599.72元/噸、10269.37元/噸和8841.11元/噸,無論是差別化有色滌綸長絲DTY產品還是差別化有色滌綸長絲FDY產品,其銷售單價均出現了先在2018年上漲,隨后在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持續下降的情況。
對此,匯隆新材表示,報告期內,公司產品平均銷售單價隨原材料價格和市場供求關系變動而有所波動。
現金交易占比奇高
招股書披露的信息顯示,由于匯隆新材的下游客戶數量較多,部分客戶出于交易的便利性,存在使用現金付款的情形,報告期各期,該公司直接以現金方式收取貨款的金額占各期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17.87%、1.81%、0.64%和0.09%,占各期貨款回款總額的比重分別為15.78%、1.60%、0.58%和0.08%,由此可見,2017年時,匯隆新材的現金收款占營業收入的比重高達17.87%。
業內分析人士認為,在企業財務管理實務中,現金交易安全性相對較差,公司業務大額收付現金存在著多方面的風險。其中尤其需要指出的是稅務風險,在公司的實際經營中,可能會面臨很多的時候直接收取現金,這時候有一些公司為了少繳稅,會將這部分現金收入不入賬處理,從而隱匿了部分的收入,而在正常的稅務賬套之外私設另一套“內賬”用來核算企業真實的收支,從而造成了稅務上的風險。
匯隆新材在2017年時現金收款占營業收入的比重高達17.87%,由此來計算,匯隆新材2017年時的現金收款大約為8155.45萬元,如此大額的現金收入,不免會存在以上所述的風險。
蹊蹺的是,匯隆新材在2017年還存在向實控人大額拆入資金的情況。招股書披露的信息顯示,2017年公司實控人沈順華、朱國英夫婦的關聯方資金拆入的期初余額分別為3631.42萬元、2608.20萬元,2017年又分別拆入221.97萬元、5834.07萬元。
對于以上拆借,匯隆新材的解釋是,公司向實際控制人沈順華、朱國英以及公司關聯自然人朱芳英拆借的資金均為補充公司流動資金,用于公司日常生產經營。
結合以上,匯隆新材在2017年時存在高達千萬元的現金收款,而公司實控人又在2017年向公司大額拆入了資金,這兩種跡象表明,公司很可能存在著“賬外資金回流”。
業內分析人士解釋稱,在實務中,有很多企業以股東個人的名義一直借款給企業的公戶,原因在于企業將采購項目都用公戶進行支付,但收入的款項卻只有部分到企業公戶上,剩下的相當一部分比如現金就流入到了其他地方,這就導致企業公戶出現資金不夠用的情況,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股東就將原來流到股東個人賬戶的資金以借款的形式“借入”企業,才讓企業得以進行正常的運營,這種現象就是賬外資金回流,而檢查賬外資金回流是稅務人員在稽查“兩套賬”時很常用的手段,發現大量的賬外資金回流,稅務機關首先懷疑的就是企業存在“兩套賬”,即有賬外資金,匯隆新材大量的現金收款的節點與實控人大額拆入資金的時點大致吻合,公司是否存在“兩套賬”的情形也值得懷疑。
財務總監“蹊蹺”離職原因何在?
此外,我們注意到,匯隆新材2018年剛任命的財務總監在短短兩個多月后就離職,2018年6月25日,當時還身在新三板的匯隆新材公告稱:董事會審議并通過,任命陳連杰為公司財務總監,任職期限:2018年6月25日至2020年8月20日,但在2018年9月12日,董事會就收到了財務總監陳連杰的辭職報告,并于次日完成了辭職手續,從任命到辭職,前后只有兩個多月。
對于陳連杰辭職的原因,匯隆新材給出的解釋是:陳連杰在任職公司財務總監前曾長期就職于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在入職公司后,工作節奏和工作習慣發生變化,出于其個人對職業發展規劃的考慮,陳連杰向公司提出辭職。
業內人士猜測,陳連杰曾長期就職于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在入職匯隆新材后難道是發現了什么財務方面的嚴重問題?害怕承擔責任而不得不辭職?
增資協議履行風險
2019年12月,匯隆新材以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一沈順華與德清德銳、楊敏、彭濤、錢海平簽署了《增資擴股協議》及《增資擴股補充協議》,協議約定德清德銳、楊敏、彭濤、錢海平(以下簡稱“德清德銳等4名新增股東”)合計認購公司930萬股股權。
根據上述協議約定,如發行人未能按期實現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或放棄上市安排,德清德銳等4名新增股東依據上述協議享有回售請求權。如發行人出現上述情形,則存在德清德銳等4名新增股東要求沈順華或其他第三方回購其持有的發行人全部股份的風險。
2020年11月,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沈順華與德清德銳等4名新增股東簽署了《增資擴股補充協議》的《解除協議》,清理了相關對賭條款和恢復條款。(李炳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