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陽法院:非訴解紛團隊再獲物業公司贈送錦旗
據悉,2021年7月,廬陽法院非訴解紛團隊受理了一批某物業公司起訴業主的系列案件。李成菊仔細審查了案件材料,發現此案案情較為復雜,調解難度較大,經過慎重考慮,將案件委托給由調解經驗豐富的特邀調解員夏尚華帶領的物業調解小分隊。夏尚華剛拿到案件、仔細閱覽案件材料時便感到了壓力,因為該批案件涉及業主多,而業主的訴求更有房屋滲漏、電瓶車丟失、飄窗滲水等等復雜問題。
夏尚華帶領物業調解小分隊先聯系了當事人雙方,一開始,部分業主接到電話后直接拒絕調解,并表示他們認為小區內出現的問題是物業公司不作為導致的。夏尚華了解了業主訴求、具體案情后,直接上門調解,并向每位業主闡釋了相關法律規定,如開發商對于房屋滲漏負有法律規定的維修責任和義務等等。經過利用專業知識闡釋法律規定和在情感上進行開導,該小區業主們漸漸認識到自己也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最終,在調解小分隊的調解下,部分業主與某物業公司達成一致調解意見,同意交納物業費用。
究其原因,糾紛的起源通常是業主認為物業服務不合格,于是以欠費作為懲罰;物業認為自己提供了服務卻收不到錢,于是起訴維護自己利益。在物業糾紛中,物業舉證業主欠費較容易、業主舉證物業服務不合格較難,案件具有瑣碎頻發、調解難、執行難等特點。結果常是物業贏了官司沒錢收,業主輸了官司不服氣,物業和業主都對對方滿腹怨氣,小區治理也陷入惡性循環。
廬陽法院今年上半年調解撤訴物業糾紛案件500余件,自動履行率達100%。達成這樣的成績是廬陽法院法官和特邀調解員在調解糾紛前多次進入小區溝通案情、了解事實,代替業主發現物業服務存在的問題后,主動與物業溝通要求整改。物業服務提升了,再代替物業督促業主交費。這樣一來,矛盾從源頭得到了化解,本來雙輸的局面變成雙贏,代價是法官和調解員更加辛苦,從以前的“動嘴”,變成現在的“動嘴又動腿”,可謂“給自己添麻煩,為基層送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