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著力推進基層公共文化設施運行管理排查 提升文化惠民成效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部署。市文旅局高度重視,成立了以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各縣區文旅體局、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排查工作領導小組。全市排查工作采取縣區自查與市局督查相結合、線下排查與線上監控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我局印發了開展基層公共文化設施運行管理排查工作方案,明確了各縣(區)、開發園區的工作職責,健全工作機制,強化措施,細化方案,落實責任,全力推進各項工作。
二是加強全面排查,確保提質增效。各縣區、開發園區對所轄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運行管理情況進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47家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508個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針對排查出來的問題,建立問題清單,對賬銷號,做到問題整改不到位不放過。同時,市文旅局組織人員對各縣區、開發園區進行了隨機抽查,強力推進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提質增效。截至目前,共發現問題20個,已整改完成17個,持續推進整改落實3個。
三是加強平臺監管,提升服務質量。市文旅局充分利用馬鞍山市公共文化大數據監控系統對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進行實時監控和數據分析,利用“文旅績效”小程序對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實時監管。將鄉鎮(街道)、村(社區)需開展的服務活動分別量化成“114861”和“121616”目標任務,通過大數據監控平臺和“文旅績效”小程序實時監管,有效提升了監管效能。
四是加強考核評估,健全長效機制。將基層公共文化服務設施運行管理情況納入對各縣區、開發園區年度考核指標,對問題較多、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并進行年終績效考評。針對基層公共文化管理和服務不夠規范問題,完善了《鄉鎮(街道)綜合文化服務中心服務形象規范標準》《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服務形象規范標準》,從標識標牌、服務公示、人員公示、管理制度等方面統一規范,進一步提升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