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法院:規范破產管理人選任這樣做
來源: ? 2021-08-16 15:01:44
為推進肥西法院破產管理人選任工作規范化,提升管理人隊伍水平,保障破產審判工作公開、高效運行,近日,肥西法院印發《肥西縣人民法院破產管理人選任辦法(試行)》(以下簡稱《選任辦法》)。
破產審判工作中,破產管理人工作涉及接收破產財產、接受破產賬冊文件、申報債權、破產重整和解、破產決議執行等環節,因此管理人的選任是破產辦理工作的關鍵一環,直接關系破產辦理的效率和法治營商環境的評價。為選優、選強破產管理人,進一步規范選任工作,肥西法院制訂《選任辦法》,并經院審判委員會通過。
《選任辦法》共十三條,根據破產案件的類型、難易程度等因素,將破產案件進行分類,再依據案件類別,按照公開競爭選任加搖號的原則確定管理人。同時,辦法明確選任工作由立案庭負責,監察室派員到場監督?!哆x任辦法》不僅明確了管理人選任原則,還對管理人選任與監督的各項工作流程作出了更加明確具體的規范。辦法出臺后,肥西法院已參照規定對新受理的2件案件進行了管理人選任工作。
《選任辦法》為肥西法院破產管理人的選任和監督提供了更加清晰的工作思路、工作原則和工作方法。下一步,肥西法院將在制度落實上下功夫,在依法依規辦事上見成效。對辦法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進行梳理、總結,為制度改進積累經驗,為肥西縣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創優營商環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