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東法院:跨越數千公里 肥東法院成功扣押豪車
近日,肥東法院執行干警接到一條執行線索,輾轉黑龍江省綏化市青岡縣,踏上了一次“千里執行”之旅,最終抵達2000公里外的青岡縣,并在當地法院的鼎力協助下,成功扣押價值百萬元的奔馳牌轎車一輛。
這是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件,2018年5月,申請執行人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李某簽訂《汽車貸款抵押合同》,合同約定被執行人以其購買奔馳轎車作為抵押物,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向申請執行人貸款。因李某在成功借款后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履行還款義務,2020年4月,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向肥東縣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經審理后判決李某償還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貸款本金及利息等,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有權以抵押奔馳車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李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督促李某盡快履行義務,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被執行人卻遲遲未履行。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案涉豪車出現在了黑龍江省綏化市青岡縣。
因執行財產的價值較高,屬于可移動財產,且位于青岡縣,距離肥東2000多公里,執行難度大。為降低異地執行阻力,提高執行效率,執行局對案件進行了深入研究分析,細化執行方案。為預防跨省異地執行存在的風險,立即通過執行指揮平臺向青岡縣人民法院發出協助執行函,請求該法院協助此次執行,青岡縣法院接到協助執行函后第一時間回復,表達了全力協助的意見。在執行局副局長唐禮金的帶隊下,執行干警整裝出發,直奔機場遠赴青岡縣。次日,順利接洽青岡縣法院執行局,在青岡縣法院執行局的支持下,當即開展執行工作。
在完成前期準備工作后,執行干警根據線索鎖定了涉案車輛,然而車輛的駕駛人章某稱該車是自己購買的二手車,并非被執行人李某的。原來,在李某未清償債務的情況下,未經抵押權人某品牌汽車金融有限公司同意,私下將車出賣給了章某。聽聞車輛將被扣押,章某拿出購買合同,表達了自己的意見。唐法官向章某仔細解釋,該車屬于涉案車輛,法院現依法進行扣押,并告知其權利救濟途徑。經過一番耐心細致的釋法明理,章某愿意理解法院的行為,主動配合。兩個小時后,相關物品和材料完成交接,該車順利扣押。整個執行過程公正、公開。
下一步,法院將迅速啟動車輛拍賣程序,切實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