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財政:以財政清理頻次的加法換單位資金沉淀的減法
來源: ? 2021-07-16 13:56:15
為有效盤活存量資金,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合肥財政在年初開展單位賬戶資金清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再升級再加壓,進一步拓寬資金清理范圍,常態化組織專戶存量資金清理工作。
一是明確范圍,精密部署。根據合肥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存量資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從專戶賬務核算的角度,重點篩查兩年及以上無收支發生額的單位閑置資金,對每一筆資金,分年度歸整,明確資金來源、資金類型、結轉年限和對口處室。
二是明確目標,分類處理。根據存量資金單位歸口處室進行分類,發布賬務核對及資金清理工作的通知,提供單位存量資金清理意見表。對明確不再使用的存量資金,由資金主管單位提出收回意見并報財政歸口處室審核;對繼續使用的保留資金,要求提供書面說明,并預測下一步支付計劃;對歷史遺留的未明確用途的存量資金,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由資金主管單位與財政歸口處室共同確定清理意見。
三是盤活存量,清出實效。本次清理的超過兩年以上的結轉和不再使用的存量資金,全部上繳國庫,統籌用于民生及急需的支出,避免資金形成“二次沉淀”。通過與單位、處室的反復溝通,和對資金性質的梳理甄別,最終清理繳庫資金3475.28萬元。
四是健全制度,常態管理。完善專戶資金動態清理機制,對實施完畢、無法繼續實施或政策調整不再繼續使用的單位資金,及時清理收回。依托現行季度、年度資金對賬管理辦法,實時跟蹤單位資金收支及結余情況,提出清理建議,形成常態化資金清理收回長效機制。
通過此次對專戶存量資金的有效盤活,充分挖掘了閑置資源潛力,釋放閑置資金效益,加強財政資源統籌,進一步提升財政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