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湖北咸寧市曝光一批典型違法案例
本報訊 記者歐植兆 通訊員姜杭德 李偉報道 近日,為深入推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加大打非治違力度,強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功能,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湖北咸寧市應急管理局發布通報,公開曝光一批安全生產違法典型案例。
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生產
2021年12月23日,嘉魚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執法檢查發現,某涂料公司未取得試生產延期批準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經立案調查,該局依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責令該公司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20萬元,罰款20萬元。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過程是對危險性較高的經營場所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評審和確認,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未申請許可禁止生產。
未對儲油罐區的液壓安全閥進行維護保養
2022年1月4日,咸安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執法檢查發現,某加油站未對安全設施(液壓安全閥)進行維護保養,儲油罐區的液壓安全閥失靈不能正常工作。經立案調查,該局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責令該加油站限期整改并處罰款10萬元。
液壓安全閥在機械呼吸閥失靈后能及時進行替代,是加油站儲油罐區的重要安全設施,應當進行經常性的維護,確保正常使用。
安全設備設施未定期檢測、未設置雙重電源
2021年12月4日,嘉魚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執法檢查發現,某涂料有限公司的可燃氣體檢測探頭未定期檢測標定,報警系統未按國家標準要求設置雙重電源供電。經立案調查后,該局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處罰該公司2萬元。
可燃性氣體檢測報警探頭是檢測可燃性氣體濃度的重要安全設施,要經常進行維護,確保處于通電適用狀態,實時動態監測可燃氣體濃度,當濃度超標能夠預警提示進行應急處置,預防燃氣爆炸事故。
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
2022年3月14日,赤壁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執法檢查發現,某環保設備有限公司生產車間內從事焊接與熱切割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無特種作業資格,現場要求其停止作業。經立案調查,該局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規定,處罰該公司1萬元。
事后,該公司將焊接工人調離特種作業崗位,組織熱切割與焊接崗位工人參加特種作業培訓取證,并采購新的焊接設備取代人工焊接。
未辨識有限空間作業場所
2021年10月19日,通城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執法檢查發現,某管業有限公司未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進行辨識,未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未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經立案調查,該局依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責令該公司限期整改并處罰款1500元。
有限空間的出入口較為狹窄,存在如缺氧,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中毒窒息的隱患,作業時要檢測有毒氣體濃度,并派專門人員在現場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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