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渭南市通報6起生態環境典型案例
12月2日,渭南市生態環境局通報了,6起生態環境典型案例。
一、違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規定典型案例2件
(一)2021年10月3日12時許,違法行為人張某某在潼關縣雙橋大街進潼牌樓下為慶祝喜提新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潼關縣公安局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依法對違法行為人張某某作出2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二)2021年10月22日,違法行為人鈔某某在臨渭區渭河大街秦川華府工地,為慶祝秦川華府工地舉行開工儀式,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市公安局臨渭分局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對違法行為人鈔某某作出5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二、違反秸稈禁燒規定典型案例
2021年1月8日,市生態環境局富平分局執法人員在對富平縣流曲鎮王寮鹵川村進行專項巡查時,發現該村村民劉某某擅自焚燒秸稈麥草,造成大氣污染。市生態環境局富平分局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及富平縣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露天禁燒管控工作的通告》有關規定,對劉某某處以2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三、非法傾倒危險廢物典型案例
2019年12月12日,市生態環境局潼關分局接群眾舉報稱“自家桃園南邊溝壑內有人傾倒廢油桶,桶內裝有不明黑色液體,散發出刺鼻氣味”,市生態環境局潼關分局立即聯合潼關縣公安局,對該問題線索進行調查。經鑒定,該黑色不明液體屬于危險廢物,共計136桶21.3噸,根據《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有關規定,市生態環境局潼關分局將該案件移送潼關縣公安局立案偵辦,目前該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
四、污水處理廠環境違法典型案例
2021年8月19日,生態環境部將蒲城縣城南水質凈化有限公司水污染物超標排放問題列入部掛牌督辦案件。市生態環境局蒲城分局對蒲城縣城南水質凈化有限公司存在的廢水在線監測數據超標、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排放水污染物、超標排放水污染物等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處罰,共計罰款265萬元。
五、違反《環境影響評價法》典型案例
2021年8月2日,市生態環境局合陽分局執法人員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合陽天創新能源有限公司合陽黑池坊5萬千瓦風電項目配套建設的110kv升壓站工程,存在項目開工建設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違法問題。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有關規定,市生態環境局合陽分局對該公司處以25.2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