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建立“1+2+3”護海新機制 碧海銀灘保衛戰全面進入“灣灘長時代”
2021年5月,隨著《福州市全面推行灣(灘)長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的出臺,福州市在全省率先實施灣(灘)長制,全面建立市、縣、鄉三級灣(灘)長體系。
在探索推動落實“灣(灘)長制”工作中,為了確?!案捎心繕恕⒇熡腥藫?、抓有方向、考有成效”,福州市建立“1+2+3”護海新機制即1個總綱、2大抓手、3項制度構建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的全鏈條治理體系,著力打造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福州樣板”。
制定1個總綱
實施“灣(灘)長制”全覆蓋
以《實施方案》為總綱,以逐級壓實黨委和政府海洋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為核心,以堅持生態優先、屬地管理、河海聯動、因灣制宜為原則,以構建海洋生態環境保護長效管理機制為主線,以改善海洋生態環境質量、維護海洋生態安全為目標,建立健全陸海統籌、上下聯動、協同共治的治理新模式。
目前,市級總灣(灘)長2人,副總灣(灘)長1人;縣級灣(灘)長10人,副灣(灘)長5人,設灣(灘)長辦5個;鄉級灣(灘)長86人,副灣(灘)長43人,設灣(灘)長辦43個;村級岸灘專管員350人,實現了市、縣、鄉三級“灣(灘)長制”全覆蓋。
突出2大抓手
護好近岸海域優良水質
一是創新“智能巡察+海上環衛”的海漂垃圾信息化監管模式。為切實強化海岸及海域的環境衛生維護責任,福州市出臺了《福州市海上環衛工作實施方案》,以縣(市)區為單位,依托國有企業成立海上環衛隊伍,推行企業化運營、專業化管理,構建完整的海漂垃圾“陸海聯動”特色海上環衛工作機制。同時建成全國首套海漂垃圾網絡監管系統,有效掌握海漂垃圾的動態和規律,落實資金獎補激勵措施,實現對重點岸段海漂垃圾綜合整治的全覆蓋,切實從源頭、過程以及結果監督管理,有效清除海漂垃圾。與2019年相比,重點問題岸段海漂垃圾覆蓋面積顯著下降,省廳海漂垃圾治理重點岸段“回頭看”福州市海漂垃圾密度下降82.06%,海漂垃圾治理工作呈現不斷常態化、長效化。
二是開展入海排口查測溯治。以國家重點“三口三灣”區域的閩江口為突破點,在省內率先啟動閩江口污染詳查及對策分析工作,研究印發《閩江口入海排污口分類整治實施方案》,為其它區域入海排口整治工作提供經驗做法,以點帶面推動全市入海排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鋪開,理清底賬,建立“一口一策”,通過“取締一批、整治一批、規范一批”,分類分期推進入海排口整治。目前工業企業類排口、重點直排海企業排口已100%達標排放。成功創建福州濱海新城美麗海灣,生態環境部專家組對創建成效給予充分肯定。
推出3項制度
助力“灣(灘)長制”工作提速增效
為進一步推動落實“灣(灘)長制”工作,福州市研究出臺了3項保障制度,確保相關責任單位履職到位。一是制定出臺《福州市灣(灘)長制工作考核制度》,建立獎懲機制,量化考核實施細則,將“灣(灘)長制”工作落實情況與沿??h(市)區年度工作考核掛鉤,作為有關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依據。二是制定出臺《福州市灣(灘)長制聯席會議制度》,統籌謀劃“灣(灘)長制”工作,推動開展會商研判、聯合檢查、聯動執法,實現信息同步共享。三是制定出臺《福州市灣(灘)長制工作督查制度》,以會議、實地、暗訪等督查形式,由相關部門、單位牽頭開展以海灣、岸灘為單元的督查。對全市“灣(灘)長制”工作的督查,原則上每年不少于2次。
下一步,福州市將繼續抓好海漂垃圾整治、重點直排海污染源監管、重點海灣綜合治理,進一步細化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源頭管控工作,持續改善近岸海域的生態環境質量,打好打贏碧海銀灘保衛戰,建設美麗海灣,提升人民群眾臨海親海的獲得感、幸福感,為“海上福州”藍色經濟厚植優良的海洋生態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