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開展優化營商環境行政執法大規范行動
為持續營造公平競爭的法治環境,保護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今年7月到10月,我市緊盯行政執法部門濫用職權、以權謀私問題,在全市開展優化營商環境行政執法大規范行動,對職能部門涉及營商環境方面行政執法行為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從嚴規范行政執法單位及其人員涉企行政執法行為,進一步推動行政執法人員增強業務能力、轉變工作作風、提升工作效能,推動構建“親而有度”“清而有為”的親清政商關系。
開展優化營商環境行政執法大規范行動,是我市紀檢監察機關開展優化營商環境監督治理工作部署的“七大行動”之一,分自查自糾、監督檢查、建章立制三個階段進行。
此次行政執法大規范行動聚焦行政執法態度、執法方式、執法措施、執法水平、執法效果,重點監督治理向市場主體吃拿卡要、亂檢查、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加重企業負擔;執法主體不合格、執法職責不清、執法程序不嚴,違規審批、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執法人員素養不高,特權思想嚴重,粗暴執法、野蠻執法;在政務服務、行政審批、監管執法中推諉扯皮、敷衍塞責、冷硬橫推等不作為假作為,“微笑不辦事,熱情不服務”懶政怠政;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違規經商辦企業靠企吃企、利益輸送等問題。
在各縣(市、區)、市直有關行政執法部門自查自糾基礎上,市紀委監委組成監督檢查組,通過現場督查、查閱資料、個別訪談、明察暗訪等方式,對職能部門涉及營商環境方面行政執法行為開展專項監督檢查,重點查糾一批違法、不當的執法行為。市委依法治市辦、市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紀委監委優化營商環境監督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抽調相關人員,實地調閱審查各行政執法主體2020年以來辦結的涉及營商環境方面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確認、行政裁決、行政復議等案件案卷和相關政府合同,通過案卷評查排查、梳理行政執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一般性問題,促進行政執法工作規范提升。根據自查自糾、監督檢查、案卷評查結果,對有關單位存在的問題進行督促整改。對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涉嫌違法違規線索,依法進行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