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靈活就業人員2021年度醫保費繳納標準的通知
靈活就業參保人員:
按照《許昌市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試行)》(許人社醫療﹝2016﹞4號)(以下簡稱《辦法》)規定,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我市上年度城鎮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80%為基數,按4.2%或8%的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由于全省2020年全口徑城鎮就業人員社會平均工資尚未公布,根據河南省醫療保障服務中心《關于2021繳費年度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核定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2020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暫按5298元核定,以后如需調整,另行通知。
2021年度(2021年7月—2022年6月)我市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標準為:按4.2%比例繳費的,每月繳納178.00元,不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按8%比例繳費的,每月繳納339.04元,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大病保險)費2021年度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200元,參保的在職和退休人員均要于每年7月到許昌市民之家二樓稅務窗口繳納或通過稅務部門指定的銀行代扣代繳。
按《辦法》規定,基本醫療保險費按月由銀行代扣代繳,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費按年由銀行代扣代繳。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應當連續繳費,欠繳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費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從欠費次月起暫停其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待遇。欠繳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費90日以內的,補繳欠費后,從正常繳費之日起按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欠繳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費90日以上的,補繳欠費后,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實行180日等待期,即從正常繳費之日起,180日后方可按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等待期、補繳欠費期只計算繳費年限,建立有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補劃個人賬戶,不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基金支付的待遇。
為不影響參保職工醫保待遇享受,請全市靈活就業人員務必保證本人與銀行簽約的代扣代繳醫保費銀行卡上有足夠繳納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大病保險)費的余額,便于銀行按月代扣相關費用。
許昌市醫療生育保險中心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