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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城對外收股東及全資子公司告知函 部分股份被司法凍結

12月28日晚間,陽光城對外發布公告稱,收到控股股東福建陽光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東方信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告知函,獲悉其所持有陽光城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凍結。

具體來看,陽光集團本次涉及股份數量8243萬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2.21%,占陽光城總股本比例1.99%,到期日為2024年12月23日,凍結申請人為華夏銀行,原因為財產保全;東方信隆本次涉及股份數量1660萬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63%,占陽光城總股本比例0.4%,到期日為2024年12月23日,凍結申請人為華夏銀行,原因為財產保全;合計涉及股份數量9903萬股,占陽光城總股本比例2.39%。

根據公告,陽光集團、東方信隆、康田實業合計持有16.96億股陽光城股份,持股比例40.97%,其中1.01億股被凍結,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15.43%,占公司總股本的2.44%。

對于1億股份被司法凍結對公司的影響,陽光城于公告中表示,公司控股股東及一致行動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凍結事項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直接影響,不會對公司治理等產生影響,不會導致實際控制權發生變更。

此外,陽光城還表示,陽光集團可能存在流動性風險,相關問題尚在進一步處理中,有可能面臨訴訟、仲裁、資產被凍結等不確定事項。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記者 關子辰 榮蕾)

關鍵詞: 陽光城 控股股東 全資子公司 告知函 司法凍結